迪马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8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 2020-090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传真及
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 1891D 馆 4 层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联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所需,同意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如下:
序号 担保对象(联营/合营公司) 担保额度(万元)
1 成都益丰天澈置业有限公司 46,000
合计 46,000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按股权比例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
担相应担保责任,如有超出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需提供相应足额反担
保措施。该担保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
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等进展情况,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
或变更的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担保的额
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
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额度仅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 2020-091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审
议了会议所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针对《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其联营企业提供
担保额度的行为,是基于联营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其实际发
展情况提供合理担保金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我们认为该担保合理,担保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
张忠继 吴世农 李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