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迪马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06-19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六月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董秘办,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
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董秘办办理签到登记
手续。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分钟至董秘办进行发言登记,董秘办员工
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
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
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八、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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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4:00 点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 1891D 馆 4 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
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监票人 2 名
三、会议议案审议:
1、审议《关于终止2019年股票期权行权并注销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章程>的议案》
四、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五、议案表决,总监票人宣布上述议案表决结果
六、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相关文件
七、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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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终止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
并注销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
股票期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件,行权方式为批量行权。鉴于二级市场价格影响,
综合全体激励对象行权意愿,经董事会审慎考虑后,根据《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终止2019年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并对满足第
二个行权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55万份进行注销。
一、终止行权及注销数量
1、终止行权及注销数量:1,455 万份股票期权。
2、终止行权及注销涉及的激励人员数量:96 名。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上述可行权股票期权行权
期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行权价格为 2.80 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及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终止行权并注销已获准行权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办理相关
注销手续。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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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以 1.40 元/股对离职激励对象宋斌、杨广路、于浩、朱久海、金同、陈迪、陈曦、
张成勇、唐锐、吴靖共 10 人合计持有的 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待上述议案中股份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5,600,000 股,总股本由 2,557,686,284 股变更为 2,552,086,284 股;注册资
本将减少 5,600,000 元,注册资本由 2,557,686,284 元减少至 2,552,086,284 元。
公司现拟减少注册资本 5,600,000 元,注册资本由 2,557,686,284 元减少至 2,552,086,284 元,并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57,686,284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52,086,284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原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557,686,284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552,086,284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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