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迪马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1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以电话、传真或网
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 1891D 馆 4 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2021 版)”),同意公司依据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同意公司依据管理办法对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更好的将项目经营效益与跟
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同意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跟
投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修改 <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的公告》(临 2021-
063 号)
董事杨永席先生、易琳女士为房地产项目可跟投人员,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
064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
审议了会议所拟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针对《关于修改<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房地
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修改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地产项目
运营效益和相关人员个人收益直接挂钩,更好地激励公司地产业务管理团队与项
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可参与跟投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有利于维护
市场的稳定,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张忠继 吴世农 李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