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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马股份:迪马股份关于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21-10-16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证券代码:600565                 编号:临2021-08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
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仁知服务”,原名为
“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相关议
案。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东原仁知服务境外上市申请材料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
理序号:210879),其决定对东原仁知服务提交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行政
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东原仁知服务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原仁知城
市 运 营 服 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1]3224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东原仁知服务发行不超过 19,166,667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东原仁知服务可到香港联合交
易所主板上市。

     二、完成发行后 15 个工作日内,东原仁知服务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
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
市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东原仁知服务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则。

    本次发行 H 股事项尚需取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核准,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