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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马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2-02-2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三月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特制订
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董秘办,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
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
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董秘办办
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分钟至董秘办进行
发言登记,董秘办员工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议案范围,欲
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发言时
间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八、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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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下午 14:00 点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 1891D 馆 4 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

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
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监票人 2 名

三、会议议案审议:

    1、审议《关于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五、议案表决,总监票人宣布上述议案表决结果

六、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相关文件

七、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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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增加为联营企业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
        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5,000万元,调整后的担保额度由原10,000
        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详情如下:


序号               担保对象(联营/合营公司)                       调整前       增加额度     调整后
                                                                  (万元)      (万元)    (万元)

    1           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5,000      15,000
                合计                                                   10,000       5,000      15,000



             上述融资担保形式主要为联营企业各方股东分别均为联营企业融资提供100%全额担保,
        同时联营企业各方股东提供所持股权质押担保以及联营企业自身所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上述额度仅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
             原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德信”)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大南街70号附10号
             成立时间:2021年0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孙星星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成都德信为公司子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持股比例
        为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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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截止2021年09月30日,成都德信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606.02万元,净资产11,236.63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84.13万元。
     成都德信负责成都青白江区绣川河以北、青白江大道以东QBJP2020-10(252)号地块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土地面积合计42,947.20平方米,容积率1.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
地。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为其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担对应的担保责任。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
体发生的担保等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担保的额度
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融资及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三
年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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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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