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迪马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金额不会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是公司发展所需要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罗韶颖女士、黄力进先生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该
议案。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
与实际发
关联交
关联人 2021 年预计金额 2021 年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
易类别
异较大的
原因
向关联 关联自然人 1,000.00 - 当年未发
人销售 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 生
产品、
商品 小计 1,300.00 -
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18.24 325.50
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4.96 21.06
向关联 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 11.08 6.10
人提供 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3.06 1.68
劳务 江苏江动柴油机制造有限公司 97.60 69.4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88 122.24
小计 543.82 546.01
接收关 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7.20 - 当年未发
联人提 生
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3.86 -
供的服
务 小计 41.06 -
合计 1,884.88 546.01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 占同类业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际 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金额(万 务比例 联人累计已 发生金额 业务比
别
元) (%) 发生的交易 (万元) 例(%)
金额
向关联人销 关联自然人 1,700.00 0.0831 - - -
售产品、商
小计 1,700.00 - - -
品
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11.00 0.0201 55.39 325.50 0.0159
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46 0.0005 5.62 21.06 0.0010
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 3.66 0.0002 - 6.10 0.0003
向关联人提
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0.50 0.0000 - 1.68 0.0001
供劳务
江苏江动柴油机制造有限公司 31.60 0.0015 10.00 69.43 0.003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98 0.0018 46.93 122.24 0.0060
小计 494.20 117.94 546.01
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60 0.0002 1.20 - -
接收关联人
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6.90 0.0010 - - -
提供的服务
小计 20.50 1.20 - -
合计 2,214.70 119.14 546.0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4,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80号附18号3-3号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罗永
主要经营范围:商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信
息咨询;园林绿化管理咨询;停车场租赁;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饰品、皮具、
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
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制作。
股东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韶宇先生之全资子公司。
2、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2号附30号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常苏畅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养护;停车
场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销售日用百货、
服装、工艺美术品、皮具、五金交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
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3、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
成立时间:2000年04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贾浚
主要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机械化农业及园
艺机具、畜牧机械、拖拉机制造;房屋、设备租赁;内燃机及农业机械技术咨询
服务;发电机组、水泵机组批发及零售;城市清洁机械、园林机械、农业机械及
配件批发及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4、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1幢
成立时间:1993年09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贾浚
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5、江苏江动柴油机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建湖县上冈产业园园区大道纬四路南东侧
成立时间:2013年09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贾浚
主要经营范围:内燃机,含铸造件生产、发电机组、耕整地机械、收获机械、
收获后处理机械、拖拉机、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畜牧机械、渔业养殖
机械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
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销售。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6、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2,450.3318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
成立时间:1991年01月09日
法定代表人:向志鹏
主要经营范围:农业工程、物联网、农业信息化、农业设备及控制系统、监
测检测设备、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物流系统、计算机信息及系统集成专业的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网络技术、通讯工程技术的研发及技术
转让;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机械化
农业及园艺机具、畜牧机械、拖拉机制造;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内燃机及农业
机械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商务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
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批发、零售。
股东情况: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
序
担保对象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总收入 净利润 率是否超
号
过70%
1 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13,184.72 77,244.55 35,940.18 979.16 -1,348.20 否
2 重庆宝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3,605.05 4,440.32 39,164.73 7,136.45 657.71 否
3 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 62,682.49 46,001.32 16,681.17 102,621.50 -31.33 是
4 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50,453.46 36,446.06 14,007.40 33,638.93 168.97 是
5 江苏江动柴油机制造有限公司 43,090.26 38,254.13 4,836.13 50,672.78 -3,199.29 是
6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8,524.54 135,604.77 252,919.77 228,205.86 6,436.97 否
7、关联自然人
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自然人范畴。
(二)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公
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及空置房服务、绿化装饰装修服
务、咨询服务、总包服务等;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服务等。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1-6 项系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点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7
项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良好,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帐损
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
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
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后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
进行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
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
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
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
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需上报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