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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泉啤酒: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5  

						公司代码:600573                                                      公司简称:惠泉啤酒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监督、资金活动、投资管理、采购业
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资产管理、投资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方面。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2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产损失金额超过公司资
                  财产损失金额超过公司资产                              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
     财产损失                                 产总额 0.5%但不超过公司
                  总额 1%                                               他与财务相关的控制缺陷
                                              资产总额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重大缺陷     ②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③ 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① 未经授权进行担保、对外投资造成经济损失;
                  ② 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
     重要缺陷
                     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③ 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①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超过 1000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
     财产损失                                 元(含 500 万元)以上,
                  万元(含 1000 万元)                                  元以下
                                              1000 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3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失效,给公司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
                      的重大损失;
                   ② 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重大缺陷
                   ③ 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问题,引起
                      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④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①   未落实“三重一大”政策要求,决策过程缺乏科学民主,造成决策失误;
                   ②   重要业务制度或内部控制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重要缺陷      ③   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
                   ④   委派子公司或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利益受损;
                   ⑤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①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已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限期
整改要求。经过整改,公司所发现的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均得到改进和完善。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4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已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限期
整改要求。经过整改,公司所发现的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均得到改进和完善。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2019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
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
督及反馈机制,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高振安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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