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2-05-07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八届董
事会成员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
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刘翔宇先生、王岳先生、
陈济庭先生、茹晓明先生、孙宝明先生、陈福存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及先生、肖珉女士、袁吉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
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三、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
格和能力。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白金荣、鲍恩斯、王德良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