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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好万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3-03-11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1、经查:2012年度上市公司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累计拆借资金
303,787,928.75元,平均占用时间为52天,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述拆借款尚
余51,000,000元。同时,201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从上市公司累计拆
借资金5,697,327.68元,平均占用时间为15天,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述拆借款
已全部收回。
    上述情况系董事会在2012年4月27日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发现2011年度存在
资金占用情况后督促公司对2012年1-4月的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后发现。经了解,
以上现象的发生主要由于2011年重组中止后公司未能及时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为
经营需要,由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但是在财务结算时,双方仅根据月
度余额进行管理,所以导致在某些时点及某些时段内,发生了控股股东事实上占
用了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我们认为,虽然从整个2012年年度看,主要是上市公
司占用控股股东的资金(资金更多,时间更长),上述短期占用资金没有对上市
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但是,上述情况的发生,也暴露出控股股东对资金占用问题
的理解不到位,公司的内控制度不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方式存在漏洞。我们在
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对公司提出一系列整改要求。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1)公司已经聘任了专职财务总监,不再由总经理兼任,保障了内控制度的有效
性;2)报告期内万好万家集团向公司支付了2011年度利息458,387.00元;3)公
司对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加强了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从制度和
执行层面上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自2012年5月以后,公司未再次发生占用现
象,今后,我们仍将持续重点关注公司此类问题。
   2、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不存在证监发[2003]56 号文规定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同时公司已根
据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以及《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明确规范了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支付程序,关联交
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1年4月27日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万好
万家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资金,特委托万好万家集团有
限公司向银行进行贷款融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由公司
以自有资产为其提供抵押或担保。
    该事项已经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至2012
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金额为6,523万元,该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5,100万元,该
借款全部提供给公司使用。
    除此之外,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




           李有星                            韩洪灵




           周   健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