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好万家: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7-08
股票代码:600576 股票简称:万好万家 编号:临 2013-039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13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00 在浙江省杭州市密渡桥路 1 号白马大
厦 12 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名,代表股份 98,101,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8%。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孔德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管及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因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分类发生变更,现修订章程相关章节有关
经营范围的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连锁酒店投资管理,
实业投资管理。(以工商局核准的为准)。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建材和矿
产品的销售等(以工商局核准的为准)。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8,101,04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黄夏敏和程霞
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