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 相关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相关资料的基础 上,以自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对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 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财政 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独立董事: 李有星 韩洪灵 周 健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