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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好万家: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9-15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好万家    公告编号:2015-060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9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 1 号白马大厦 12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0,102,2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德永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含恢复表      90,102,224     100.00          0       0.00          0       0.00

决权优先股)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含恢复表      90,102,224     100.00          0       0.00          0       0.00

决权优先股)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含恢复表      90,102,224     100.00          0       0.00          0       0.00

决权优先股)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孔德永先生           90,101,224           99.99   是
4.02             詹纯伟先生           90,101,224           99.99   是
4.03             陆京生先生           90,101,224           99.99   是
4.04             孔水华先生           90,101,224           99.99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李有星先生           90,101,224         99.99     是
5.02             韩洪灵先生           90,101,224         99.99     是
5.03             倪正东先生           90,101,224         99.99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             沈书立先生             90,101,224         99.99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公司 2015 年    2,001,180 100.00         0     0.00     0      0.00
          半年度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的方案》
2         《关于变更公      2,001,180    100.00      0     0.00      0     0.00
          司名称和经营
          范围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      2,001,180    100.00      0     0.00      0     0.00
          司章程的议案》
4.01      孔德永先生        2,000,180      99.95
4.02      詹纯伟先生        2,000,180      99.95
4.03      陆京生先生        2,000,180      99.95
4.04      孔水华先生        2,000,180      99.95
5.01      李有星先生        2,000,180      99.95
5.02      韩洪灵先生        2,000,180      99.95
5.03      倪正东先生        2,000,180      99.95
6.01      沈书立先生        2,000,180      99.9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项和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可见 201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夏敏律师和蒋湘军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