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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家文化: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2016-03-22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2015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
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进行了换届
选举,审计委员会相应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委员由独立董事韩
洪灵先生、倪正东先生及董事孔德永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韩洪灵先生担任召
集人。
     但是2015年度主要履行职责的仍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因此该报告主要为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内容,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洪灵
先生、周健先生及董事孔德永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韩洪灵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2014年年报审计期间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两
次现场会议,两次通讯表决,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会计师
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定稿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
见,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会议召开时间及主要内容如下:
     1、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初步确定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2、2015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3、2015年3月10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公司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送了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
     4、2015年3月16日,对经审计的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最终审阅,并
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公司2014 年审计工作总结及对公司聘请2015年审计事务
所提出了意见。同意将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
     (二)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前与审计委员会沟通
     2015年12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就合理安排审计进程、明确审计策略和重点关
注等事项进行提前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提出聘任建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且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
议 2015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但是由于公司2015年度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翔通动漫之后主营业务和
经营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考虑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翔通
动漫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即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比较,该事务所对重组后公司
业务的经营特点和相关情况比较了解,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六届五次董事
会和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与
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2015年度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
构,201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我们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
大事项。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
作,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末,公司对内部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2015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审计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
完善和改进工作,更加尽职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韩洪灵、倪正东、孔德永
                                                      201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