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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家文化: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7-02-16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家文化           公告编号:临 2017-015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016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对股份
转让交易数量发生变化事项作出进一步说明和披露。公司、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
以及各中介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做出了以下回复:


    一、问题:公告披露,本次交易双方调整股份转让数量,其原因为受让方
龙薇传媒在与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后,表示按期完成融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
核实,龙薇传媒此前披露称,已制定了相对明确的筹资计划,西藏银必信承诺
提供 15 亿元的借款额度,另有金融机构将提供股票质押融资约 15 亿元,已在
审批流程中。
    请龙薇传媒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无法按期完成融资的具体原因,解释前期
已有融资意愿的融资机构短期内态度发生变化的主要考虑,同时提供相关融资
机构的书面说明。
     【回复说明】
    1、请龙薇传媒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无法按期完成融资的具体原因
    2016 年 12 月 23 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署《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与
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项目”)之后,龙薇
传媒立即就本项目融资事宜开始与某银行(下称“A 银行”)某支行展开谈判协
商,双方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达成初步融资方案。因本项目融资金额较大,故
需上报 A 银行总行进行审批。2017 年 1 月 20 日,龙薇传媒接到 A 银行电话通
                                     1
知,本项目融资方案最终未获批准。此后,龙薇传媒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
通,希望就本项目开展融资合作,但陆续收到其他银行口头反馈,均明确答复无
法完成审批。因此,龙薇传媒判断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
    经沟通,西藏银必信愿意按照已经签订的协议履行借款承诺,且已经在本次
收购第一次付款阶段提供了首笔 1.9 亿元借款。但因龙薇传媒判断无法按期完成
融资计划,即无法完成全部收购计划,经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友好协商,双方同
意调整股份收购比例。股份调整后收购价款,除已经支付的 2.5 亿元外,其余收
购资金龙薇传媒拟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2、解释前期已有融资意愿的融资机构短期内态度发生变化的主要考虑,同
时提供相关融资机构的书面说明
    根据 A 银行的电话说明,前期已有融资意愿的 A 银行短期内态度发生变化
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对本项目的交易结构和方式存在较大质疑以及 A 银行内部风
险控制等原因;受限于其内部管理制度,A 银行及西藏银必信均未提供书面说明。


    二、问题:请万家集团核实并披露,近期是否仍拟转让其所持股权。如拟
转让相关股权,请说明有关安排;否则,请明确作出一定期限的承诺,稳定市
场预期。
    【回复说明】
    根据万家集团出具的说明,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万家集团基于自身财务管理
和经营需要,在未来仍有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权的可能性。但由于万家集团与
龙薇传媒于 2016 年 12 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未与其他第三方就转让上市
公司股份事项进行沟通接洽,因此截至目前万家集团无拟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剩
余股份的明确安排或计划。
    上市公司与万家集团未来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
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问题:请万家集团及龙薇传媒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及时披露。
    【回复说明】
    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简式

                                     2
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将与回复公告同日披露。


    四、问题:请龙薇传媒说明本次取得万家文化 5.04%股权后,是否拟参与
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拟合作开展影视传媒领域的重大项目,后续是
否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
    【回复说明】
    龙薇传媒本次取得万家文化 5.04%股权后,不会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
动,没有合作开展影视传媒领域重大项目的计划,没有后续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且自本次增持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也不会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五、问题:请你公司督促龙薇传媒及时填报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内幕知
情人名单,供本所进行内幕交易核查。
    【回复说明】
    龙薇传媒已填报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名单,此外公司及万家集
团的相关内幕知情人名单也已填报,公司汇总后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系统
上传。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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