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祥源文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对相应科目的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

        导 致 期 初 合 并 资 产 总 额 增 加 4,633,477.50 元 , 净 资 产 增 加

        4,633,477.50 元。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

        额增加 3,719,824.25,净利润增加 3,719,824.25 元。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

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

    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以及

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要求,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相应科目的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按照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

准备。

    公司于本报告期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准则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实施。

    4、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 2 组》(财会〔2019〕9 号),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

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

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准则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实施。

    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原列表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及应                       应收票据
                               387,134,028.35
  合并资产       收账款                         应收账款 387,134,028.35
  负债表     应付票据及应                       应付票据
                                38,779,582.88
                 付账款                         应付账款    38,779,582.88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

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新金融工具准则政策衔接”导致影响如下: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要求,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对相应科目的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公司采用预

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按照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

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调整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原准则下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         调整金额
      应收账款       301,520,463.52      305,006,526.89         3,486,063.37
    其他应收款       129,838,156.82      130,071,917.70           233,760.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386,877.50       12,386,877.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386,877.50       21,735,000.00       19,348,122.50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101,522.61                          -17,101,522.61
  持有至到期投资                           33,968,766.98       33,968,766.98
    其他流动资产     132,885,754.58        88,916,987.60      -43,968,766.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11                0.11
    未分配利润       197,158,619.47       205,511,921.22        8,353,301.7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原准则下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       调整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00.00                          -10,000,000.00

    5、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9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

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9 年新颁布或修订

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9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

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