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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文化: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1-08-25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在认

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

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对被提名人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审查,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有

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

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志林先生、孙东洋先生、王衡先生、刘

为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勤女士、侯江涛先生、王力群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赖志林先生、孙

东洋先生、王衡先生、刘为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勤女士、侯江涛先

生、王力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