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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熊猫金控: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2018-12-08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金控”或“公司”)拟向光阳安泰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阳安泰”)出售所持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3%
的股权(1 亿股股票),光阳安泰将以现金认购(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其
已就标的资产出具了《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场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8]644 号)。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评估机构独立
    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除正常的业务往
来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
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价
值,为本次资产转让提供价值依据。评估机构针对标的公司采用了市场法进行
评估,并最终作为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
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
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
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合理性,且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