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熊猫:熊猫金控总裁工作细则2023-03-21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裁履职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
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每届
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副总裁(具体职务名称可由
董事会命名)职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裁
开展工作。


                              1
    本工作细则,对总裁和副总裁(如有)的行为具有相同约束
力。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
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
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熟悉相关
行业业务;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五)具备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的精力及各项条件,有较强的
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2
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总裁应当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得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其他
企业领薪。
    第七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总裁辞职必须
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经董事会批准并按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
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任;总裁在其辞职申请经董事会批准
前必须继续履行总裁职责。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和职责


    第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
    (五)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年度用工计
划,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升职、奖惩和解聘;
    (九)根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
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经总裁办公会议充分研究讨论后报董事长决定下列重
大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绝对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4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
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 万元;
    7、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
易(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低于 300 万元或者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除外),由董事会授权总裁批准。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
    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
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
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超过上述比例的投资项目或合同以及根据章程规定应当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报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裁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
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以及董事
会决议;
    (二)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
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


                            5
公司财产;
    (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
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五)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
帐户储存;
    (六)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十条   总裁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进行全面负责;
    (二)对公司中级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和授权;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出决
策;
    (四)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
值,正确处理股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第十一条   总裁在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
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并按照
《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总裁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
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及进展变化情况,保障董事、监
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
       第十三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总裁


                               6
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总裁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
三方会合理的认为总裁在代表公司行事的情况下,总裁应当事先
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总裁办公会议制度。公司通过召开总裁
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
及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裁因故不能履行
职务时,应当指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主持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召开的程序:
    (一)由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有关人员,通知的内
容应该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二)对于重要的议题,应该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三)遇到紧急情况时,总裁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在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理权,事后必须及时在
办公会议上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形式或通讯形式
召开。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应当出席总裁办公会议:
    (一)总裁;
    (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7
    (三)根据会议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确定列席会议的其他
部门人员。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需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文件的,
经总裁签发后(除紧急情况外)应该于会后 2 天内送达各位出席
会议的有关人员,对需要向董事会报批的事项,必须形成书面文
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才能实施。
       第十九条     会议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主持人、出席成员姓名、列席成员姓名和记录人员姓
名;
    (三)会议的议题;
    (四)出席会议人员的发言要点;
    (五)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决定;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条     会议记录、纪要或决议由公司总裁办公室存档。
需要保密的文件,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总裁办公会议
记录保存期限为 10 年。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自
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8
    第二十二条   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裁应定期就公
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等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   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的过程中,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不改变原计划将会影响公司利益时,总裁在来不及提
请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下,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向董事长报告,由
董事长安排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四条   公司遇有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类似事
件时,总裁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由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决定履
行报告、披露的程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经济合同、资产运
用、资产置换等活动,可能会引发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
总裁应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   总裁认为有必要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其他
事项,总裁也应及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   总裁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有义务
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
    (一)涉及刑事诉讼时;
    (二)成为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诉讼被告时;
    (三)被行政监察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立案调查时;
    (四)所担任董事或者总裁的其他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并负
有个人责任时;
    (五)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公司、企业因违法被吊销营


                             9
业执照、责令关闭并负有个人责任时。
    总裁报告可以口头方式,也可以书面方式。董事会和监事会
认为需要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总裁
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第二十九条     总裁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
一时,由董事会决定是否需要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信誉良好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十条     总裁在任期内完成各年度绩效目标且成绩显著
的,由董事会根据考核结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做出决议予以
奖励。奖励方式可采取现金、实物或其他形式。
    第三十一条     总裁在任期内,因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下列
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根据合同追究责任,必要时还可以对其进
行经济处罚或提前终止合同: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损害国
家和公司利益的;
    (二)擅自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者决策失误、违反乱纪等,导致


                             10
公司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犯有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错误。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细则与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相悖时,应按照以上文件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细则,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
改时亦同。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