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熊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3-03-21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管理办法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
主席、监事、职工监事及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
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
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
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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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
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六条 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
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
如下:
(一)董事长:董事长薪酬按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和奖金,
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发放;
(二)独立董事:据股东大会批准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
领取工作津贴,按月发放;
(三)董事(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根据股东大会批准
的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作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在公司担任
具体职务的,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监事: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监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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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按公司相关薪
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董事会批准或公司相关薪酬管理
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所领薪酬包括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及奖金等。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
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
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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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监事会审核并经股东大会批
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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