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0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周拥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按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恒”)与项目公司南
昌锦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锦都”)的股东南昌正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昌正腾”)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项目公司股东会决策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给上海绿恒及南昌
正腾的无息富余资金日最大余额分别不超过 14.45 亿元和 2.55 亿元,期限 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支付管理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南昌广州路项目整个项目周期内,项目公司南昌锦都向合作双方支付管
理费用,其中,向南昌正腾支付不超过 2,500 万元的管理费用,具体金额参考双方管理
资源投入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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