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0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杨张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物业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
同意将已与上海松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港电子”)签订的《物业租赁合
同》中既有合同的承租方由松港电子变更为松漕文化创意(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松漕文化”),并签订三方协议,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其他合同内容不变。
本次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后,松漕文化将承继既有合同中松港电子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并履行至合同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按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恒”)与项目公司南
昌锦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锦都”)的股东南昌正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昌正腾”)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项目公司股东会决策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给上海绿恒及南昌
正腾的无息富余资金日最大余额分别不超过 14.45 亿元和 2.55 亿元,期限 3 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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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或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南昌锦都提供融资担保合计不
超过 8 亿元,担保费率为 0。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融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
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支付管理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南昌广州路项目整个项目周期内,项目公司南昌锦都向合作双方支付管
理费用,其中,向南昌正腾支付不超过 2,500 万元的管理费用,具体金额参考双方管理
资源投入进行确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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