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汇通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拥军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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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4)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同意接受关联方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借款,在总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8%
(不含税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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