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南昌鸿都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都置业”)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对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行为,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 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