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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通能源: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3-03-0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下述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一、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跌价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能够更
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二、 《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公司薪酬考核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议案。
    三、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已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30%,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充分考
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
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
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
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相关文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
    经核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阶段
性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风险可控,能够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 《关于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南昌广州路项目的销售,加快资金回笼速度,南昌锦都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锦都”)与按揭贷款合作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
心签署合作协议,由贷款人向购买上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
按照银行和公积金的政策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同意公司为购房人提
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期限自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
并办妥以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
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我们同意上述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
议案相关文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 2022 年初预计的额度内,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理。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八、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届董事会拟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进行如下提名:
   拟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路向前先生、赵殿华先生、赵永先生和文
贤勇先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朱永明、赵虎林、余黎峰。根据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的审核,以上人员具备董事候选人资格及相关经验。
   我们同意上述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永岳、赵虎林、龚睿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