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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4-28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年盈利、
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提取及现金流状况。
    二、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公司在董事会会议之前已经及时向我们提供了做出决策所需
要相关材料和信息,经我们认可后才提交董事会讨论。
    二、经审阅相关资料,公司拟续聘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外部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外部审计工
作的要求。
    三、此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

式执行该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 号)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

信息的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

调整。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红斌(签字)



                            周 立(签字)



                            苏建明(签字)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