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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沪科:ST沪科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7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向
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钟德红先生、周立先生及苏建明先
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钟德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各
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为保证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相
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在换届改选工作完成之前,作为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
对相关会议决议、纪要进行了签字确认。历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及审
计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审议公司核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
议案。
    2、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证,在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我们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
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未发现其审计存在显
见问题。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 公司结合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要求,依据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等有关规则,审阅了
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
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0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
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
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
控制度的监督检查。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0 年度我们就重大审计问题协调管理层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双方诉求意见后,协调了内部审
计部门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及配合,保证与外部审
计部门沟通的效率和频率,使公司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
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力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
规,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