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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达: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0-08-11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公告编号:2020-049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公司”或“上市公司” )
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同意上海
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2020】247 号),根据安排,
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在上交所恢复交易。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因
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现将有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已在全球范围内流行,世界经
济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公司出口业务营业收入占比约为 15%,若未来
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恶化、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出口业务及经营业绩将
会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的核心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长期保持较好的盈利水平。为
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疫情期间未发生被迫停产的情况。
公司也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充分挖掘国内市场,积极开拓
东南亚市场,缓解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及丧失主要经营性资产的风险
    2019 年,公司向瓮福集团借款不超过 6.59 亿元收购赤峰瑞阳,并将赤峰瑞
阳 100%股权质押给瓮福集团。根据借款协议,公司应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
瓮福集团清偿全部款项及利息,存在无法按期偿还瓮福集团借款及丧失主要经营
性资产的风险。
    公司在完成重大资产购买及债务重组后,主营业务得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明显改善,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为稳定,融资能力逐渐恢复,已具备一
定的偿债能力。恢复上市后,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并可通过股权
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做大做强化工及精细化
工相关产业,继续寻找并遴选产业链相关的优质资产,具备条件后,公司将通过
发行股份等方式收购优质资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进而提
升公司的融资能力及偿债能力。
    同时,为消除该风险,瓮福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兴融 4 号资管计划及其管理
人信达证券已作出相关承诺。瓮福集团承诺不会在借款期限内主动要求行使质
权,并进一步承诺将清偿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恢复上市后,瓮福
集团将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解除赤峰瑞阳 100%股权的质押。兴融 4 号资管计
划及信达证券承诺如中毅达未能按照约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完全清偿瓮福集
团实际代付款项及其利息,且瓮福集团亦未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将积极协调关联
方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恢复
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之“四、公司有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所做的承
诺/(四)关于解决赤峰瑞阳股权质押及瓮福集团借款的相关承诺。”
    三、中小股东诉讼案件持续增加的风险
    因公司 2015 年虚假陈述行为,公司正面临中小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
偿诉讼,截至 2019 年年报出具日,公司预计可能需要赔偿的金额为 1,908.92 万
元。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被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监管局 3 次行政
处罚。截至 2019 年年报出具日,公司未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因 2019 年以
来的行政处罚事项引起的中小股东诉讼。如中小股东因上述事项受到侵害,其仍
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的处罚对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公司在一定时
间内,存在中小股东诉讼案件持续增加的风险。
    2019 年公司已将涉及起诉总金额扣除已驳回、撤诉或认为很可能不需要赔
偿的金额后,剩余的 1,908.92 万元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预计负债计提具备充分
性、合理性。根据公司目前收到的中小股东诉讼判决结果及撤诉情况,判决金额
低于公司预计赔偿的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判例,积极应对中小股东
诉讼。
    四、公司证照印章在遗失期间被盗用而引发或有事项的风险
    因公司存在前任管理层失联、证照印章遗失的情况,在证照印章遗失期间,
可能存在相关主体盗用公司证照印章,从而引发未披露的担保、借款等或有事项
的风险。
    自公司新任管理层上任以来,已通过核查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核查会计凭证、银行流水,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确认了公司的重大
债务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并通过实施债务重组,解决了上述重大债务问题。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未披露的借款及对外担保等事项,亦未有第三方向公
司主张未披露的担保或借款安排。公司认为,公司存在未掌握或未披露的担保、
借款等事项的可能性较低。
    公司证照印章遗失期间,公司处于失信被执行人状态,且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未对借款、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议,如存在相关主体盗用、盗窃公司公章
证照导致出现第三方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借款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向公司主张权利,
公司认为其具有明显的恶意行为。公司将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相关主体盗用、盗
窃公司公章证照的行为,严厉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并将会同专业律师主动
起诉前述担保或借款相对方(或积极应诉)、实施越权代表行为的原法定代表人
或实施无权代理行为的第三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取得有利于公司的判
决,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此外,信达证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管理人,已作出相关承诺保证上市公司
满足恢复上市条件,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承诺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之“四、公司有关股
东及其关联方所做的承诺/(五)关于或有风险事项的承诺”。
    五、整合风险
    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完成后,主营业务转变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
司持续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未来公司将持续在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各
方面进行调整、完善,但由于公司之前并无化工行业运营经验,公司的经营管理、
业务整合仍然面临挑战。若公司未来整合效果不佳,未能对赤峰瑞阳实现有效控
制,或未能保持赤峰瑞阳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稳定,将会对公司的长期稳
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改组了赤峰瑞阳的董事会、监事会,目前赤峰瑞阳的
董事会、监事会分别由 3 名董事、3 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了 2 名董事、2
名监事;公司同时向赤峰瑞阳委派了财务总监,并聘请了化工行业专家为公司的
总经理。此外,公司根据收购后整合的需要,对相应的管理制度、内控体系进行
了完善,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备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以上措施保证了公司对
赤峰瑞阳经营决策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团队、核心人员的稳定。
    六、股价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时间较长,资本市场的监管及经济基本面都有一定变
化,这些因素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除此之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及投资者预期等各方面均会对公司股
票价格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恢复上市后股价波动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决策。公
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事项
    2019 年末,公司存放于中国银河证券上海新昌路营业部 8,582,220.80 元为户
名为“中纺机工会”的 B 股股票账户中的资金。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完成
重大资产出售,根据《资产交割确认书》,该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及资金仍由公司
继续持有。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但未变更该 B 股股票账户的账户名称。该账户名称与公司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
导致公司对该资金的权利受限。
    公司已与中国银河证券上海新昌路营业部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多次沟通,后续
将积极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交股票账户变更的相关材料,积极推进股票账户名
称的变更,争取尽早解除该账户的权利受限状态。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