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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毅达:ST毅达: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2021-04-30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
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审计、内部
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方面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度工作情况总
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变更,董事会同意补充任大霖先
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黄峰先生、王乐栋先
生及董事任大霖先生。其中黄峰先生、王乐栋先生均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
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黄峰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0年2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2020年3月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三)2020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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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四)2020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2020年10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
    (六)2020年12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
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2019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核查,与其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
计关注问题及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
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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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
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
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及报告,督促公司有效
落实内部控制措施。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融资租赁关联交易,认为
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
主营业务的发展,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
    本报告期内任职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谨慎、勤
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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