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中毅达: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3-24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毅达
600610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D座1232室
股份减少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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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中毅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毅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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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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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中
指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毅达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毅达的行为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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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7482225270
法定代表人 房玲伶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3 年 4月21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D座1232室
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建筑
经营范围 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D座123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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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天能源持有江苏一乙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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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境外其他
姓 名 性别 职 务 国籍 身份证号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董
房玲伶 女 中国 32062119********** 中国 否
事
许广婷 女 监事 中国 15212319********** 中国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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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了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
况、市场行情变化情况增持或减持中毅达之可能性。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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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苏一乙 71,290,000 6.65% 50,590,000 4.7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江苏一乙根据 2022 年9 月2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江苏一乙持有中毅达共计50,59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7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江苏一乙尚有48,432,545股处于质
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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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
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市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止) 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在本次减持期间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2070万股。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0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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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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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一乙营业执照复印件;
2、江苏一乙董事、监事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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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
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房玲伶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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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 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贵州省黔南布衣族苗族自
治州福泉市马场坪瓮福工
业园办公楼201室
股票简称 中毅达 股票代码 6006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江
淼路88号腾飞大厦D座1232
室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129万股,占公司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为6.65%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
本次减持数量为207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93% 。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一乙将持有上市公司50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
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市场行情变化情况增持或减持中毅达之可能性。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
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 否 □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具体说明)
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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