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中毅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贵州中毅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全宏冬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满的情形。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
名、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全宏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一 黄峰 彭正昌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