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5-04-28
股票简称:老凤祥 股票代码:600612 编号:临 2015-007
老凤祥 B 900905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对原《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五条
原文内容:
公司住所: 上海市河南南路 33 号 24 楼
邮政编码: 200002。
现修改为:
公司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190 号四层、五层
邮政编码: 20000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原文内容:
生产经营金银制品、珠宝、钻石与相关产品及设备,工艺美术品
(文物法规规定的除外)、旅游工艺品与相关产品及原料,文教用品与
相关原料及设备;从事上述商品的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及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典当、拍卖(只限已批准的子公司经营);
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形式投资兴办鼓励类、允许类企业。(涉及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现修改为:
生产经营金银制品、珠宝、钻石与相关产品及设备,工艺美术品
(文物法规规定的除外)、旅游工艺品与相关产品及原料,文教用品与
相关原料及设备;从事上述商品的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及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自有房产租赁;典当、拍卖(只限已批准
的子公司经营);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形式投资兴办鼓励类、允
许类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最终以国家商务部或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工商局核准的经营
范围为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九十八条
原文内容:
本章程自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之日起生效。
现修改为:
本章程自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之日起生效。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将提请 201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