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铅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09-04-22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

    

    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的监控作用,确保年报披露质

    

    量,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报工作的要求,特制

    

    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共同商定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审计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并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召开会议审阅公司财

    

    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时应同时提交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情况及全面客观评价和下一年度续聘或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

    

    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

    

    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

    

    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

    

    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

    

    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

    

    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形成否定性

    

    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

    

    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形成

    

    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七至九条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

    

    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

    

    注册地证监局。2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信息保密情况,严

    

    防泄露。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时,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后,以记名投票方

    

    式表决,形成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名。

    

    第十三条 本规程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程自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