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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铅笔:关于增加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09-06-01  

						股票简称:中国铅笔 股票代码:600612 编号:临2009-016



    

    中铅B 股 900905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本公司定于2009年6月12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的通

    

    知已于200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上进行了公告。

    

    2009年5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200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提议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作为2008年度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由于公司董事王琮华于2009年5月26日向董事会提出了辞职,原《公司

    

    章程》有关董事会人数的条款已不再适用,为此应对《公司章程》作出如

    

    下修改:

    

    第一章第四条

    

    原文内容:

    

    公司注册名称: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CHINA FIRST PENCIL CO.,LTD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LAO FENG XIANG CO.,LTD.

    

    第一章第五条

    

    原文内容:

    

    公司住所:上海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川桥路1295 号,

    

    邮政编码: 201206。

    

    现修改为:

    

    公司住所:上海市河南南路33 号24 楼

    

    邮政编码: 200002。

    

    第二章第十二条

    

    原文内容:2

    

    公司的经营宗旨: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的资金、人力和物

    

    力,大力发展金银饰品、文具及其相关产业,为社会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

    

    为公司积累资金,多创外汇,在保证公司增收的前提下,保障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贡献。

    

    生产、销售铅笔、化妆笔、活动铅笔、铅芯、笔类文化用品和笔类化妆

    

    用品、笔类产品表面处理材料及包装材料及配套延伸产品;以独资、合资、

    

    合作经营形式投资兴办其他企业(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

    

    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现修改为:

    

    公司的经营宗旨: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的资金、人力和物

    

    力,大力发展金银饰品、文具及其相关产业,为社会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

    

    为公司积累资金,多创外汇,在保证公司增收的前提下,保障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贡献。

    

    生产经营金银制品、珠宝、钻石与相关产品、原料及设备,工艺美术品、

    

    旅游工艺品与相关产品及原料,文教用品与相关原料及设备;从事商业、

    

    贸易服务、贵金属代理、交易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与“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物

    

    业管理;典当、拍卖;批发、零售、佣金代理;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

    

    形式投资兴办其他企业。(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外商

    

    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

    

    可证经营)。

    

    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

    

    原文内容:

    

    公司股份总数为25177.9396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13172.8036 万股,占52.32%(其中:国家股7314.7357 万股,占29.05%;

    

    募集法人股1931.1992 万股,占7.67%;社会公众股3926.8687 万股,占15.60

    

    %), 境内上市外资股12005.1360 万股,占47.68%。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27695.7336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14490.0840 万股,占52.32%(其中:国家股8053.9801 万股,占29.08%;

    

    社会公众股6436.1039 万股,占23.24%), 境内上市外资股13205.6496 万股,

    

    占47.68%。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六条

    

    原文内容: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3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七条

    

    原文内容:

    

    经理每届任期五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现修改为: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章第一节第一百五十五条

    

    原文内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采用

    

    现金红利分配是以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加上以前

    

    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当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可以

    

    进行分配。但是,现金红利分配的比例低于5%,公司不得进行分配。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及公告,并以外币支

    

    付。

    

    现修改为: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

    

    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及公告,并以外币支

    

    付。

    

    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八条

    

    原文内容:

    

    本章程自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之日起生效。

    

    现修改为:

    

    本章程自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之日起生效。

    

    公司2009年5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6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