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拟放弃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 1.5%非国有股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已对上述议案所涉及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老凤祥有限 1.5%非国有股股权优先购买权 是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慎重决策。本次关联交易中,各方遵 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材料齐全,我们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