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关于子公司房产存货委托代理销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0-10-29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2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房产存货委托代理销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拟委托美佳物业管理(鞍山)有限公

    司代理销售绿色智慧城存货项目,存货的主要类型为车库等,按市场价格预计总

    销售金额不超过1500 万元,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销售代理事项后按签约额的

    3%计提代理佣金,预计佣金总额不超过45 万元。

    ●鉴于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佳物业

    管理(鞍山)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丰华股份第一大

    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代理销售绿色智慧城存货项目,有利于加速该楼盘的尾盘清理及

    资金回笼,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陶

    林、李杰、黄小红、苏宏金、孙琳按相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项关联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拟委托美佳物业管理(鞍山)有限

    公司代理销售绿色智慧城存货项目,存货的主要类型为车库等,按市场价格预计

    总销售金额不超过1500 万元,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销售代理事项后按签约额

    的3%计提代理佣金,预计佣金总额不超过45 万元。2

    2、鉴于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佳物

    业管理(鞍山)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丰华股份第一

    大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

    陶林、李杰、黄小红、苏宏金、孙琳按相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项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当事人情况介绍

    1、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鞍山公司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3 年

    12 月30 日,注册地址:鞍山市千山中路268 号;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杰;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开发、建

    筑、销售、转让商品房及配套设施、房屋装修、房屋租赁。

    2、美佳物业管理(鞍山)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9 年8 月22 日,住所:鞍山市千山路268 号,企业类型:有

    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涂春安,注册资本:100 万元

    (人民币),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停车服务、会所经营业务(泳

    池、餐饮、康乐部、美发、多功能会议室、)。

    3、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和美佳物业管理(鞍山)有限公司

    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代理销售对象为沿海-绿色智慧城存货产品,具体存货情况见下表:

    序号 资产名称 类型

    数量(套、

    个)

    面积(m2) 备注

    1 会所 商业 1 5,943

    2 幼儿园 公建 1 2,476

    3 E 组团车库(库房) 库房 24 392

    4 D9、10 顶层 顶层库房 8 162

    公司产权、

    现状销售3

    5 E 组团车库 31

    6 L 组团车库 79

    7 K 组团车库

    非人防地下车位

    9

    4,392

    合计 154 13,365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协议签署方: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和美佳物业管理(鞍

    山)有限公司

    2、定价依据及交易金额: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代理期间,存货成交价不得低于集团公司审批的

    底价。预计总销售金额不超过1500 万元,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销售代理事项

    后按签约额的3%计提代理佣金,预计佣金总额不超过45 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

    五、本次委托销售对公司的影响

    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本次委托美佳物业管理(鞍山)有限公

    司代理销售绿色智慧城存货项目,有利于加速该楼盘的尾盘清理及资金回笼,对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关联交易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交易

    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代理销售绿色智慧城存货项目,有利于加速该楼盘的尾盘

    清理及资金回笼,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