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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1-03-2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立信大华核字[2011]165 号
            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立信大华核字[2011]165 号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上海丰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的

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

量表,并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签发了立信大华审字[2011]106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所作为丰华股份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就丰华股份编

制的 201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

简称“资金占用情况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资金占用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

及完整性是丰华股份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

审计丰华股份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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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

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丰华股份实施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

未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本专项说明不是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列示的各项资金占用的预

计偿还金额和预计偿还时间做出的保证。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德惠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云卉



         中国  北京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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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       2010年期初占   2010年度占用   2010年度偿还   2010年期末占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形成的原因     占用性质
                                                            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
                     经典建设有限公司                受同一大股东控制      预付账款                 2.11             -            2.11            -       工程款             经营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北京联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4,550.00             -        4,550.00            -       受让债权         非经营性**
属企业




       总计                                                                                     4,552.11             -        4,552.11            -




说明:*经典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都江堰丽水印象项目工程总承包商,该款项为上年度应付的工程款,本期已支付。
     **2008年度受让深圳宇浩投资公司持有的北京联海公司50%股权时,同时受让深圳宇浩公司对北京联海公司的目标债权4550万元,报告期公司将持有的北京联海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
       上海沿海绿色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同时转让该部分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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