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2-03-1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12]119 号
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12]119 号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上海丰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签发了大华
审字[20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所作为丰华股份 201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就丰华股份编
制的 201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
简称“资金占用情况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资金占用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
及完整性是丰华股份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
审计丰华股份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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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
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丰华股份实施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
未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本专项说明不是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列示的各项资金占用的预
计偿还金额和预计偿还时间做出的保证。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德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云卉
中国 北京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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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11年度占用累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11年期初占用 计发生金额(不 2011年度占用资 2011年度偿还累 2011年期末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上海沿海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大股东控制 其他应收款 - 5,960.00 - - 5,960.00 股权转让款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5,960.00 - - 5,960.00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小计
- - - - -
总计 - 5,960.00 - - 5,960.00
2011年度往来累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11年期初往来 计发生金额(不 2011年度往来资 2011年度偿还累 2011年期末往来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经典建设有限公司 受同一大股东控制 预付账款 - 1,408.98 - 1,408.98 - 工程预付款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 - - - - -
关联自然人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 -
总计 - - - - 1,408.98 - 1,408.98 -
*公司将持有的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1950万元的总价款转让给关联方上海沿海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已收到股权转让款5990万元,占总价
款的50%以上。余款5960万元,已于2012年1月18日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