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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4-25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另行公告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5 月 15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或银行                √
        理财产品的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6       关于增补杨天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              √
        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15        丰华股份               2015/5/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76号901室
       联系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
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5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
       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6      关于增补杨天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7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