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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增持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定期报告持续督导意见(2016年一季报)2016-05-1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增持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之

              定期报告持续督导意见(2016 年一季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隆鑫控股”)增持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
份”或“上市公司”)股份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
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意见。

一、隆鑫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丰华股份概述

    本次增持前,隆鑫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           持股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隆鑫控股                     55,137,331         29.32517%
   2  重庆市渝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0.07978%
              合计                           55,287,331         29.40495%

    2015 年 7 月 15 日-7 月 17 日期间,隆鑫控股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共计
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4,879,200 股。至此,隆鑫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60,166,5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99998%。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 年修订)》等法规要
求,隆鑫控股聘请西南证券作为财务顾问,西南证券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作为隆鑫控股增持丰华股份
股份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在丰华股份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
二、增持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收购为隆鑫控股在二级市场增持丰华股份的股份,增持行为已完成,收购
人、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收购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规范运作情况

   丰华股份作为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
控制制度。

   本持续督导期内,隆鑫控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对丰华股份的股东权利。

   丰华股份及隆鑫控股均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承诺的履行情况

   隆鑫控股未就本次收购单独做出承诺,其曾经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易等承诺正在良好地履行中。

五、隆鑫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根据收购人出具的《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截至收
购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相关后续计划,因此不存在实施效果与
此前披露内容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不存在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
目标。


六、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
约定义务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增持上海
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定期报告持续督导意见(2016 年一季报)》之
盖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