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6-06-0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我们听取了公司关于上述议案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议案作了预
审。经审阅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公司章程》第 95 条的情况;没有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及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
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诚实信用,
勤勉务实,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刘 斌、涂永红、杨天健
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