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就《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 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业务调整;出售资产经过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双方建立共管账户且股权受让方全额划入转让款项,保证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保证交易安全;本次交易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收回投资成本 及获取投资收益,有利于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 度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斌 涂永红 杨天健 2017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