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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08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1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对上海丰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1、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
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
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
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
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
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
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
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
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
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
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
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
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
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
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
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