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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20-12-09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3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8 日,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交易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隆鑫通用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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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8、临 2020-19、临 2020-20、
临 2020-21)。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
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
公函(2020)2485 号)。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23)。

    此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2020 年 10 月 17 日、2020 年 11 月 18 日
分别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24、
临 2020-25、临 2020-28),对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说明。

    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探讨,会同相
关各方推动本次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
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本次交易的重要事
项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了本次重组所需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
司与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方无法就交
易事项及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公司与
重组相关方审慎研究与磋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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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
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经沟通与谈判,双方就交易事项及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
原因,拟终止本次重大重组事项。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事宜。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
式生效,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
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未来的发展战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现公司拟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在查阅了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文件资料、听取
了公司的相关说明及与公司相关经营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终止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我们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终止本次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收购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的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我们就本次终止重
组的原因进行了重点关注,因交易双方就交易事项及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经
充分审慎研究,交易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重组事项。我们认为,基于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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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条件尚不成熟,已不具备继续推进本次
重组交易的相关条件,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董事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程序,包括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审议、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已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内部审
批程序,本次重组的终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128 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
(2019 年 2 月 11 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预案公告日(2020 年 8 月 18 日)
至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决议公告日(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就
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暂未取得
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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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本次重组事项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
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
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
于近日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公司将披露公
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并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
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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