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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关于东方路2981号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公告 2008-12-05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5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路2981 号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上海市及浦东新区政府关于世博会项目的整体规划,多项重大市政项目涉

    及动迁东方路2981 号部分房屋,为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东方路3601 号整体动迁和东方路2981 号部分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经

    相关双方签定动迁补偿协议已予以履行。

    为有效利用及更好的发挥东方路2981 号地块的整体效应,2008 年12 月3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东方路2981 号动迁补偿相关

    事项的议案》,决定将2981 号地块及地块上剩余房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整体交由三

    林世博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一并收储并获取补偿,公司予以动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

    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基本情况

    上海东方路2981 号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丰华商厦注册地及办公地,为有利

    于世博配套工程及三林功能区域整体建设,经反复磋商,公司与上海浦东新区城市

    建设动拆迁有限公司就动迁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二、交易对方

    1、上海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迁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莲振路298 号4 幢819-820 室

    法人代表:王文善2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三、动迁标的物基本情况

    根据规划红线,本次收储的东方路2981 号内房屋建筑面积为11950 平方米,土

    地面积5506 平方米,上述房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但未取得房地产权证。

    四、《土地收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和补偿金额

    1、协议各方名称:

    甲方:上海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拆迁有限公司

    乙方一: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 上海丰华商厦 (公司全资子公司)

    (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为“乙方”)

    2、协议签署日期:2008 年12 月3 日

    3、交易标的:

    公司位于东方路2981 号内房屋建筑面积11950 平方米,该地块土地面积5506

    平方米,上述房屋已取得竣工备案验收证明,但未取得房地产权证。

    4、补偿原则及金额: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土地收储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甲方收储乙方上述范围内房

    屋及收回相应土地使用权向乙方支付对价的总金额为135,000,000.00 元。

    5、付款安排:

    1)签约后三日内甲方分别向乙方一、二预付收储款2700 万元和300 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原樱枫酒店租用的房屋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收储款计人

    民币10000 万元。

    3)甲方在收到该动迁范围内所有房屋、场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本次收储额的全部余款,共计500 万元。

    五、本次动迁补偿实施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东方路2981 号的土地和房屋设施等原为公司丰华商厦用地,因所在地块涉

    及多项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影响房屋对外出租及其它用途。此次动迁,盘活了公司

    的有关资产,进一步整合了公司的现有资源,将有力推进公司现有房地产开发业务3

    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动迁补偿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