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公告 2008-12-11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5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或“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于2008 年4 月8 日召开了200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关于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向公司大股
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地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 亿股A 股股票,用于购买沿海地产所拥有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详见《上
海证券报》2008 年4 月9 日公告)。
沿海地产的控股股东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绿色家园”)
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本次
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交易将构成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5 项应用指引项下的
分拆上市事项,沿海绿色家园需就本次交易获得香港联交所批准并将有关本次交
易的股东通函呈报香港联交所审核。在公司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后,
沿海绿色家园已就本次交易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正式的分拆上市申请。期间,沿
海绿色家园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询问,对香港联交所认为交易方案存在的问题和疑
虑作了回复。近日,沿海绿色家园再次收到香港联交所的查询传真,香港联交所
根据PN15(第15 项应用指引)的要求,认为公司提交的交易方案及补充材料需作
进一步详细阐释。
12 月11 日,公司收到沿海绿色家园发来的函件,函件中指出“公司(沿海
绿色家园)与有关的中介机构对于香港联交所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的研究。公司
在听取了中介机构的相关建议后,认为目前的交易方案存在很大机率不能满足香
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因此,提议终止沿海地产与丰华股份签署的《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的股份认购及资产
购买框架协议》。”
公司收到沿海绿色家园的函件后,经紧急研究,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事宜;终止公司与沿海地产签署的《关
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股份认购及
资产购买框架协议》。
同时,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沿海地产保证在未来3 个月内不再就非公开发
行、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商议、讨论。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