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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 2021-2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收

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重庆市渝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渝商实业”)《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26 日,渝商实业因员工疏忽,对交易规则不熟悉,在未履行
预披露及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5 万股违规减持,减持具体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   持股
                                                                 量(股) 比例
 重庆市渝商实   隆鑫控股有限   交易系统   2021 年 1   5.41-5.5   150000   0.08%
 业投资有限公   公司一致行动   集中竞价    月 26 日      元
      司            人


    渝商实业在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票 15 万股,本次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
股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

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本
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渝商实业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该减持行为未在减持股票前履行预披露程序,且在减持
后也未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构成了违规减持。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渝商实业对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
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渝商实业将加强对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
强事先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沟通,信守承诺,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2、渝商实业承诺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提高合规意识。


    3、公司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
进一步督促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减持规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亦提醒相关股东注意违反
减持规定和承诺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