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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10-09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开投集团”或“甲方”)
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观家居”或
“乙方”) 签订了《全铝家俱制品定制合同》,合同交付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合同金额为 2433.93 万元;

    2、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 合同签署概述

    近日,荣观家居与铝开投集团签订了《全铝家俱制品定制合同》,合同金额

2433.93 万元,定制产品使用范围为重庆科学城谢家湾学校、重庆育才中学总部、

铝都文体活动基地。截至目前,荣观家居与铝开投集团签订产品定制合同总金额

约为 4418 万元。

    本合同为荣观家居日常经营合同,荣观家居与铝开投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小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47467127B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03 月 13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 6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仓储、物流项目进行投资;从事建筑
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工程项目管理;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凭资

质证书执业);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色金属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环
保材料、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轻合金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
射装置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引进和技术成果转
让。(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
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
甲方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甲方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在日常交
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约双方

    定作方(甲方):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2、合作模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包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的采购清单开展

定制加工业务,本合同订购折后总金额为人民币¥2433.93 万元,此价格包含税

费、运输费、人工费。若最终实际结算总额小于合同约定总金额,以实际结算金

额进行结算,实际金额大于合同总金额的按合同约定总金额进行结算,对此双方

完全自愿接受且无任何异议。
    3、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作为首付

款即 486.79 万元,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本合同产品清单量的 80%时向乙方支付合

同金额的 30%即 730.18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产品清单量的 100%完成后向乙方

支付全合同金额的 30%即 730.18 万元,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剩余尾款,即 486.79 万元。

    4、供货周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使用于重庆科学城

谢家湾学校、重庆育才中学总部、铝都文体活动基地的采购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

定地点。

    5、产品送达、验收与售后服务

    产品送达后外观完整,饰面板无明显刮痕(允许有轻微色差)、划痕以及变

形等;产品送达后,功能使用正常;若出现产品尺寸不符合甲方要求,由乙方负

责调换。

    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全铝制品承保 5 年,其他非全铝制品非人为损坏

免费维保 1 年,人为损坏乙方按市场行情合理收费维保。

    6、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

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

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总金额为 2433.93 万元,加上前期与铝开投集团已经签订的产品
定制合同合计总金额约为 441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

为 74%。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2、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会因

履行合同而形成一定业务依赖。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控

股子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水平,多思路、多途径拓展公司新业务项目及新商务合作

模式,努力改善公司营收状况,实现摘帽目标。


    五、风险提示
    本经销合同需依据具体购销合同进度逐步确认收入,双方已就违约责任、争
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生效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不
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实施或收益不及预期、以及回款周期不及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的履行情况。


    八、 备查文件

    《全铝家居制品定制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