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补充修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概述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收到股东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舟山益鑫”)(以下合称 “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 编制的《丰华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谢显、董优群、董优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9,76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54%。截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信息披露日,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09,9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63%(以上相关信息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 于对*ST 丰华部分股东账户涉嫌超比例买入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 “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3002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等有关规定,请公司及股东核实,董优群及其一致行动人等是否存在控制其他 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或者与其他账户合意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收到监管工作 函后高度重视,立即按交易所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并于当日向谢显及其一致 行动人发出《股东工作联络函》,要求其就涉嫌超比例买入*ST 丰华股份相关事 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予以回复。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回复函,确认监管工作 函中所列示人员以及其他共 13 人(户)应列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应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同时,确认其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其对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现将相关补充修订情况及公司相关说明公告 如下。 二、本次补充修订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关系的说明 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称: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股东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 山益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按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则,按照从严原则,公司按照下述原因补充认定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 益鑫、励海能、唐海盛、金禄梅、张鹦鹦、孙秀慧、俞小辉、曹燕红、茅静静、 乐要妹、冯星、夏纳、谢益、舟山市长流走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 山长流”)(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谢显与董优群作为舟山益鑫的出资人合计持有舟山益鑫 100%出资份额,董 优群与董优珍系姐妹关系,励海能与董优群系配偶关系,唐海盛系董优群公司副 总经理,金禄梅系董优群公司员工,张鹦鹦系董优群公司员工,孙秀慧系董优群 公司原员工(已离职),俞小辉系董优群公司员工,曹燕红系董优群公司员工且 系董优群的旁系亲属,茅静静系谢显公司副总经理,乐要妹系谢显公司员工,冯 星系谢显公司员工,夏纳系谢显公司员工,谢益系舟山益鑫员工且系谢显的旁系 亲属,舟山长流系谢显朋友创立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均长期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且各自在购买公司股票时,并 不具有借用或控制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相互之间也不 存在合意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参照适用《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时作为一致行 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按照 2021 年 7 月 28 日信息披露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谢显直接持有公司 7,687,6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优群直接持有公司 800,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优珍直接持有公司 793,400 股股份,前述三 人合计持有公司 9,28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62%。谢显、董优群、 董优珍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92%;增持完成后,前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76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54%。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权益变动 报告书日,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09,91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8.0363%。 本次经核实,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励海能直接持有公司 401,8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唐海盛直接持有公司 4,869,201 股股份、信息 披露义务人金禄梅直接持有公司 305,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鹦鹦直接持 有公司 1,404,4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秀慧直接持有公司 748,400 股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小辉直接持有公司 448,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乐要妹直 接持有公司 420,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冯星直接持有公司 708,000 股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夏纳直接持有公司 430,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益直接持 有公司 285,900 股股份,前述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020,70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3296%。 综上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301,7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657%。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371,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2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谢显 8,020,700 4.2659% 董优群 3,656,045 1.9445% 董优珍 782,866 0.4164% 舟山益鑫 2,650,300 1.4096% 励海能 302,700 0.1610% 唐海盛 4,780,000 2.5423% 金禄梅 605,900 0.3223% 张鹦鹦 1,383,900 0.7360% 孙秀慧 - - 俞小辉 1,523,302 0.8102% 曹燕红 559,400 0.2975% 茅静静 490,000 0.2606% 乐要妹 500,000 0.2659% 冯星 718,000 0.3819% 夏纳 710,500 0.3779% 谢益 611,600 0.3253% 舟山长流 690,000 0.3670% 合计 28,005,213 14.8841% 三、 公司对补充修订情况的相关说明 公司经核查,认为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存在一致行动人成员及其持有丰华股份权益披露不准确的情形。在 公司的督促下,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购买公司股份事项进行自查并对 2021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或结构发生变 化,其合计持股比例为 14.8841%,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修订稿)。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