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4月1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延长暂停交易期限的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本公司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致我公司的《关于不给予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我公司未获得宽限期。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