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5-25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0-00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 年5 月24 日在
上海市制造局路584 号D 座会议中心贵宾厅召开,应到9 位董事,实到7 位董事,董事凌建
华女士因身体原因书面委托董事朱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杨希鹃女士因故书面委托董
事程颖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5 位监事和3 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同意提名朱勇先生、程颖先生、王卫民先生、周健先生、陈启杰先生(独立董事)、杨
世滨先生(独立董事)、严翔燕女士(独立董事)、葛文雷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产生一名职工代表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直接进入董事会。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便于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相近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每年5 万元的津贴(含税)调整为每年6 万元(含税)。
四、《关于申请发行总额5 亿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的同时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申
请发行总额5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1、发行规模及期限: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5 亿元)。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单笔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 天。2
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当期短期融资券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贷款。
五、《关于开展NDF 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关于公司组织构架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关于召开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同意于2010 年6 月15 日下午1 时15 分召开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关于召开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0-008)。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提请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5 月25 日
附件: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勇先生
男,1963 年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总
裁;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纺织(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程颖先生
男,1964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3
王卫民先生
男,1969 年出生,研究生,工程师。历任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针织九厂
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针织事业部(三枪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周健先生
男, 196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会计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化纤针织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
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启杰先生
男,1949 年出生,管理硕士学位(MBA)(美国),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上海财经大学
教授、教务处副处长、教务处处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主任,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
授,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杨世滨先生
男,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现任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理事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严翔燕女士
女,1952 年出生,研究生。历任上海市外经贸委外经处处长助理,上海市外经贸委外经
处副处长(正处级);现任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顾问。
葛文雷先生
男,194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系教授;
现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关于公司组织构架调整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管控模式,凸现核心业务
发展,实现管理流程优化,公司拟对对组织构架作以下调整:
原投资合作部、资产管理部合并为资产经营部,其中原投资
合作部承担的品牌合作职能划归品牌管理部;
撤销房产物业事业部建制,设立房产物业部,作为总部职能
部门承担物业租赁管理职能。办公室承担的食堂管理职能划归房
产物业部。关于开展NDF 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品牌和国际贸易已成为公司二大核心主业,
随着公司营销终端的不断拓展和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品牌盈利模式
基本形成。公司进出口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
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在人民
币预期升值的形势下,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
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NDF 业务。
一、 NDF 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NDF 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NDF 业务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
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
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
或售汇的业务。
二、 NDF 业务情况
公司开展的NDF 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
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开展的远期外汇交
易,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 万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0 万欧元。
开展NDF 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
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
公司开展NDF 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
额进行交易,风险基本可控。
公司制定专门的NDF 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交易业务的操作原
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制度及
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规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现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第一百零六条
原文:董事会由九~十一名董事组成。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十三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一条
原文: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
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
至少应包括1 名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文: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
一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2 人和公司职工代表3 人,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现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七名监事组成,监事会
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